曼可顿食品虚假宣称“无糖”“低脂” 概念被罚款6万元
来源:北青网健康
日前,北青网健康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现,曼可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曼可顿食品公司)销售的多种食品因“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万元。
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处理投诉时发现,当事人曼可顿食品公司在某电商平台“曼可顿旗舰店”上所销售的某款“曼可顿超醇系列吐司面包”,宣称为“低脂”。据该产品的营养成分表显示,“脂肪每 100 克 4.2 克”。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28050-2011》中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显示,低脂肪含量要求为:≤3g/100g固体;≤1.5g/100 ml 液体。故而涉案的面包并未达到相关标准。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在上述网店销售超醇系列吐司面包原味及全麦面包时使用“低脂”的广告用语与实际不符,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还发现,2021年8月20日,曼可顿食品公司在另一家电商平台开设的旗舰店上,所销售的曼可顿谷物脆饼饼干,使用“无糖”作为广告用语。经查实及当事人确认,所销售的产品名称分别为“曼可顿黑麦坚果脆饼”“曼可顿奇亚籽水果脆饼”“曼可顿麦片红枣脆饼”。
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28050-2011》中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显示,碳水化合物(糖),无糖或不含糖的含量要求为:≤0.5g/100g(固体)或≤00 ml(液体)的标准。
根据产品检测报告显示,上述三款脆饼产品中的含糖量依次为19.6g/100g、16.1g/100g以及17.8g/100g,均未达到相关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在上述网店销售坚果谷物脆饼组合时使用“无糖”广告用语与实际不符。
此外,曼可顿食品公司在某电商平台所销售的“果蔬全麦欧包面包” 在网页商品详情中宣传为“无糖”。经检测报告显示,该面包的含糖量为19.6g/100g,未达到《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28050-2011》中关于无糖或不含糖的标准规定。当事人宣传“无糖”与实际不符。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在电商平台发布的关于“低脂”、“无糖”等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中虚假广告的行为,以及违反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鉴于当事人违法时间较短,在案发后积极整改,决定给予从轻处罚。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罚款60000元整。
据了解,曼可顿为世界知名的面包品牌,成立于1995年,为墨西哥宾堡集团旗下的烘焙企业。公开资料介绍,宾堡集团成立于1945年,是具有七十余年悠久历史的全球知名烘焙食品生产企业,是国际烘焙食品行业的领导者,总部位于墨西哥城。宾堡在全球32个国家共设立200余家工厂,有约59900条销售线路约1800个销售中心,并覆盖300余万个销售网点,业务遍及美洲、欧洲、亚洲和非洲。2016年,宾堡集团净销售额达到140亿美元。
2018年6月28日,宾堡集团正式完成对曼可顿公司的收购。至今,曼可顿已先后在中国多个城市投资建厂,服务广大消费者,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松软、新鲜、营养的高品质烘焙食品。
最后,北青网健康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各类食品时,商家关于“无糖”“低脂”等宣传内容,要注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避免被商家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