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教授:曾因广告违法行为收到罚单 四级代理模式如何解读
来源:微商电商调研
近年来,随着体重管理行业规模的日趋扩大,五花八门的减肥食品品牌也愈发受到消费者们的关注,号称已有十年历史的“燕教授”便是其中之一,该平台旗下的多款产品在不少推广人员的口中便以“减肥”功效而闻名。
那么自称已累计帮助四十万人减肥成功的燕教授究竟是一家怎样的平台?“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东浠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广告案”又披露出了怎样的内容?有关产品在当下是否还存在虚假宣传?该平台现行的代理模式该如何解读?围绕着燕教授传出的投诉之音又是事出何因?
公司股东,经营异常
创立于2012年的燕教授的经营主体为广东浠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据官方资料介绍,浠芮的前身是香港娅汇生物研发贸易有限公司,六年前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主要产品包括燕教授多口味营养简餐、燕教授轻燃MCT咖啡、燕教授0担益清元、燕教授预消饮、燕教授御热丸、燕教授弹性蛋白肽、燕教授洗护系列。
经查,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张硕(燕教授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股东有广东浠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张硕,李亚惠为监事,注册资本1000万元,据2020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
广东浠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佛山涵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然是张硕,独资股东为李亚惠,早在2021年11月,该公司就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20年度报告,而被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至今仍未被移除。
据有关资料介绍,燕教授的创始人和董事长是1990年生人的李苏桐 (又名“浠爷”),早在2015年,她就曾助力公司营收破4亿元,此人在当下的头衔众多,还包括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新兴经济产业研究所客座教授、浠芮健康慈善基金创始人兼会长、中国保健协会会员在内;在燕教授的管理层方面,袁子蕙的名字也不得不提,此人是浠芮集团股东合伙人,也是燕教授新商业大学股东院长、燕教授C集团区执行总裁,以及燕教授河北分公司、旗舰店创办人,曾帮助数万人减脂成功、培养出数名燕教授总裁。
广告违法,曾遭重罚
自燕教授问世以来,网上围绕着有关产品涉嫌虚假宣传的质疑之声就不绝于耳,此前就有网友在药品价格315网上咨询过挂着燕教授牌子的两款产品的真实功效,对此,该网分别回复如下:
其一,“燕教授御热丸奶香味压片糖果”属于普通食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没有具体的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其二,“0担益清元饮料浓浆”同样属于普通食品,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药品或保健食品用于减肥。某“燕教授”官网对“燕教授0担益清元饮料浓浆”的描述“有效排毒、祛湿气水肿,提高免疫力;美白嫩肤,抵抗衰老,清理肠道,调理便秘,排浊清淤。不仅具有良好的营养保健作用,还具有防止脑神经老化、强心、抗癌、软化血管、增强人的肌体免疫等功能”等内容宣称或暗示保健功能,涉嫌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请消费者不要轻信。
回首过往,因为对旗下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燕教授的经营方此前就曾遭到过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2021年2月,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广东浠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宣传广告中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用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海市监处字[2021]34号。
据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燕教授官网发布的两款普通食品的宣传广告存在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用语的违法行为:一、“轻燃MCT咖啡”产品页面的宣传广告中含有“降低组织和器官中胰岛素的抗性”、“降低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血脂浓度”、“有利尿作用”、“促进心血管的循环”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用语;二、“CaHMB营养曲奇”产品页面的宣传广告中含有“促进肌肉生长,减少肌肉蛋白质消耗,有助肌肉恢复”;“维持胰岛素功能、调节血糖平衡”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用语。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顺带一提,“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东浠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广告案”也入选了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所公布的《2021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当中。
(资料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案例》还特别强调:本案中,当事人在普通食品的宣传广告中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用语的行为,目的是通过夸大宣传食品本身不含有的功能功效,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人群关注和购买食品,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应依法予以惩处。
成分暗示,如何看待
在收到这张罚单之后,燕教授旗下产品是否还存在虚假宣传方面的问题?调查发现,在推广人员现如今提供的诸多宣传材料当中,除了关于产品本身的功效宣传外,围绕着相关产品的成分所具有的功效描述,依然存在相当夸张的广告用语。
(上述图片来源于公众号“燕教授营养师曾曾”,发布日期在2021年12月)
以“燕教授预消饮”为例,该产品所含有的种种成分,就分别被有关资料指出具有降低血脂、预防癌症、清热解毒等多种作用。
“润肠通便、减肥”也不在话下。
再比如“多口味营养简餐”,其所含成分也被指出具有有效预防肥胖、预防夜盲症、治疗各种眼疾、预防皮肤癌等功效。
另有成分被介绍为具有预防妇女常见泌尿道感染问题、降低胃溃疡和胃癌的发生率等作用。
而实际上,上述产品的产品类型都属于固体饮料,可见,有关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
这样看来,可能会有消费者被上述广告材料误导,进而误以为产品本身也具有所含成分被包装出来的种种功效,对此,《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曾指出: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其保健作用。同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也有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或医疗作用,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至于上述涉及预防疾病的广告用词,则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即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投诉不断,产品无效?
最近两年,网上关于燕教授的投诉也越来越多,且投诉原因大多指向“减肥无效”。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就有匿名用户表示:“2021年7月4日购买燕教授品牌减肥产品,花费2918元,7月6日开始服用,初始体重62斤,服用25天后,体重增加了2斤,产品无效,要求全额退款。”
无独有偶,还有一位网友反馈称:“本人在某实体店购买了燕教授两个月的减脂产品,消费2900元,服用12天未见效果,现在要求退货退款”。
投诉平台中,有消费者正高呼产品无效,要求退款。但在微博上,为了佐证燕教授旗下产品具有减肥功效,推广人员们晒出的各种案例却是层出不穷。
而事实上,燕教授正在销售的“套餐”所包含的多款产品都是普通食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减肥”等保健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四级代理,收益如何
文章的最后,我们再来关注一下燕教授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据推广人员阿华(化名)介绍,燕教授的代理商主要分为四个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总裁、董事、官方和总代,总裁的门槛百万起步,需要经过公司严格考核,目前成为总裁级别的代理商屈指可数;董事门槛10万,官方门槛1.5万,总代门槛2600元(自用代理)。级别不同,差价收益自然不同,具体的产品价目表如下:
除了差价收益,燕教授的代理商通过推荐他人加入,还有提成可拿。官方推荐官方,可以拿5%提成,也就是750元;董事推荐董事拿12%提成,也就是12000元;董事招募官方,能拿20%提成,也就是3000元。与此同时,招募来的同级代理后续进行补货,推荐人也有相应的提成可拿,即官方A推荐官方B,官方B后续补货,官方A能拿官方B补货的5%;董事A推荐董事B,董事B后续补货,董事A能拿董事B补货的12%。
据阿华介绍,成为董事之后,还有机会拿到关于团队业绩方面的奖励,这个奖励叫团队深度服务费。举个例子,你的团队业绩是1000万,个人业绩是50万,直属业绩是150万,那么深度业绩就是800万,根据系数计算,你整个团队的深度服务费就是800万乘以2.4%,也就是19.2万元。
根据另外一位推广人员在公众号“燕教授营养师曾曾”发布的文章中所晒出的截图显示,燕教授的代理商们在过往这些年来做到的业绩也确实不俗。
后 记
近年来,个别商家将普通食品包装出保健功效乃至预防疾病等医疗作用的乱象屡有发生,对此,已有部分监管部门在最近开始加大执法排查力度,力促商户诚信守法经营,从严打击违法经营减肥等功能保健食品的行为。
至于以“责任、勇敢、相信、爱”为企业价值观、以“提供能改善全球消费者健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为使命的燕教授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能否得到经营方的重视与整改?有关投诉还会不会继续在网上浮现?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上一篇:
浙江启新科技等公司及关联人员在冻账八千万元,卫莱仕运作模式遭质疑
下一篇:
对抗癌症、新冠病毒……“山王果”刺梨汁被包装成神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