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无极雪遭质疑:借产品成分暗示功效,因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

来源:刘李冰反传防骗

   近日,刘李冰反传销团队获悉:据悉,2021年中国瓶装水市场规模已突破2000亿元,占软饮料市场总份额的34.5%,是消费规模最大的品类之一。由于庞大的市场规模,其市场竞争可谓十分激烈,然而瓶装水企业实力与质量却是参差不齐。近期,黄山无极雪遭到媒体质疑,该公司的矿泉水不仅暗示具有疗效功能,还被不少网友投诉存在涉嫌传销的行为。


产品成分暗示功效


   中新融媒注意到,在一个名为“巅川特产品味生活”的公众号上,黄山无极雪天然矿泉水是如此宣传的,同时富含偏硅酸、锶、锌和硒等多种微量元素,是罕见的复合型矿泉水。独具三大特质:1.天然弱碱性和小分子团水;2.富含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3.独具排毒养颜的离子组合。而这三大特质则具备很多令人惊叹的神奇功效。其中包括:强壮骨骼、增强体质、“智慧元素”,偏硅酸,美容养颜延缓衰老,调理痛风、血压血脂、便秘、结石等多种慢性病, 减肥瘦身, 解酒等功效。


   此外,黄山无极雪食品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号“黄山无极雪天然矿泉水”上,所发布的题为《水中珍品:黄山无极雪富锌矿泉水》一文显示,黄山无极雪富锌矿泉水富含锌元素,该元素作为人体所必需的18种微量元素之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缺少锌元素当会影响到酶的活性,影响整个机体的代谢。锌元素对人体具有以下作用:促进生长发育、增强免疫力、生精壮阳功能、帮助控制血糖、护脑预防痴呆甚至预防癌症,延缓衰老的功效。


   然而该产品外包装上并未印有保健食品小蓝帽的标识,因此该产品只是一款普通的矿泉水。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另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此外《广告法》也明文规定,即使是保健食品广告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产品保健或治疗作用。此外,宣传“小分子团水”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下称新国标)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而根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六条规定,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暗示具有防治疾病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以及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内容。

   (三)“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内容。

   (四)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钟凯曾表示,矿泉水确实存在一些铁、锌、锰、钼、钒等元素,这些元素也确实是人体需要的,但是我们获取这些营养元素的主要途径还是一日三餐。总体来讲,如果你不缺少这些元素,喝矿泉水也不会让你摄入过量,如果你缺少这些元素,靠喝矿泉水也补不回来。


因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

   除了虚假宣传外,黄山无极雪矿泉水还被网友投诉涉嫌传销。据悉,有网友表示家人花5万元买了黄山无极雪水,结果发现被骗了。对此,律师建议该网友搜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处理。


   此外,中新融媒在5月30日发布的题为《“黄山无极雪”公司及关联方因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额度1.47亿元》提到,该公司因涉嫌传销被江西省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与之关联的黄山永运贸易有限公司、吴黎康、孟庆山、曹某飞、马某艳、钟某汝、黄山无极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黄山聚信控股有限公司,经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冻结额度1.47亿元。


   该文提到, “黄山无极雪”奖励制度存在普通会员、VIP会员以及经销商等不同级别,有直接推荐与间接推荐奖励。而经销商以上还能升级为代理商及运营商。此外经销商通过成为合伙人享受分红,根据业绩可成为金牌合伙人及功勋合伙人。详情制度内容参阅中新融媒5月22日发布的《“黄山无极雪”公司及关联方因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额度1.47亿元》一文。中新融媒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涉嫌传销获得的金钱,被市监局或公安没收后,是不能要回的,受害人应当劝解其他涉嫌传销活动的参与人员尽早退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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