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409个中药配方颗粒获批生产
来源:以岭药业
1月2日,以岭药业发布公告称,获得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中药配方颗粒临床研究的批复》。同意公司申报的丹参、陈皮、当归、山楂、甘草等409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按照专家技术评审通过的工艺、质量标准等组织生产;同意公司在河北省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临床研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企业须严格按照国家中药配方颗粒相关规定执行。
中药配方颗粒是用符合炮制规范的传统中药饮片作为原料,经现代制药技术提取、浓缩、分离、干燥、制粒、包装精制而成的纯中药产品系列。它保证了原中药饮片的全部特征,能够满足医师进行辨证论治,随证加减,药性强、药效高、同时又具有不需要煎煮、直接冲服、服用量少、作用迅速、成份完全、疗效确切、安全卫生、携带保存方便、易于调制和适合工业化生产等许多优点。近年来,中药配方颗粒因使用方便等优势在国内外迅速发展,其增长速度甚至超过中药饮片。
以岭药业已在全国建立了17个原生态中药种植基地,生产大量绿色中药材,将为中药配方颗粒提供可靠的质量保障,满足市场需求。
公告称,近年来中药配方颗粒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本次以岭药业获得中药配方颗粒开展临床研究批复,公司将依托现有中药销售网络,推进公司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在河北省内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销售工作,有利于拓展中药产业链布局,完善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并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及市场份额,有利于构建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业绩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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