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潘晓燕:明确保健品种类 规范市场监管
来源:中国企业报
目前,我国每年保健品的销售额约2000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超过50%,超过65%的老年人使用过保健品。全国政协委员、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 所主任潘晓燕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在保健品获得渠道中,有近66%的老年人因公司推销、广告宣传而购买保健品,老年保健品成为十大消费维权 热点之首。
由于保健品概念不明确,监管部门在发现保健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违法或品种不符合质量要求时,不能依法查处。从权健事件中可以 看出,在各种话术的包装下,如天价鞋垫、负离子卫生巾和火疗这些保健用品,被引为“神药”。这些除保健食品以外的用品,显然也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规范。
尽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采取了通报各地整治食品非法销售的经验,多次发文对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宣传进行点名等措施,但保健品市场出现坑害老年人的现象却愈演愈烈,保健品市场存在的各种乱象某种程度与监管的缺失密不可分。
保健品商家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恐惧疾病的心理和情感孤独的实际,以情感关怀,通过以会议营销,在小区、社区开展活动,以许诺送礼品、送旅游、促销活动来进一步诱骗老年人。对于如何加强我国保健品市场规范管理,潘晓燕建议:
一、通过立法,明确保健品的种类和范围。
应当单独对保健品进行立法(或者是完善现有的立法)。明确规定保健品的范围和种类,保健品既包括保健食品,还包括保健药品、保健化妆品及用品等。对保健品的备案、生产、广告和监管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解决保健品管理的法律依据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保健品市场的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应成立专门工作组,经常性地对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会展场馆、社区、居民小区、餐饮服务企业、休闲娱乐等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的摸底排查, 及时掌握了解保健食品营销中存在的新方式、新手段,对于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夸大、欺诈等市场乱象依法整治并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 关。
应当强化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督查综合监管机制,依法开展监督抽检,加大广告监测力度,特别要重点惩治保健品销售中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加大各类保健品违法广告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的保健品销售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全面规范保健品市场。
相关部门定期发布保健品安全消费警示,堵住假劣保健食品流向市场的出口;加强保健食品销售的前置审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无照经营;严查冒牌“名医”“专家”的非法诊疗行为,打击游医药贩。
三、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区、养老机构、居委会开展科普宣传,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
成立指导老年人投资消费的专委会,并在老年健康护理、保健休闲、体育锻炼、科学养生、法律咨询等方面为老年人做出正确引导,提高老年人识别“三无”产品 的能力。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增加社区老年人的交流活动,以减少不良商家利用老年人情感孤单的心理实施诈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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