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谏言应重点突出打传工作

 来源:中国工商报  

 

      打击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一直是全国两会关注的焦点,今年也不例外。有人大代表指出,虽然相关部门印发意见明确传销组织层级和人数的认定标准,但传销不断“变异”给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急需细化打击传销配套规章,完善地方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据了解,针对传销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公检法三家认识不统一的问题,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韦飞燕提交了《关于解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建议》。
      为统一认识、积极回应代表建议,2013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包括组织者、领导者本人)在30人以上且层级(包括组织者、领导者本级)在三级以上的,即应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将立案追诉标准理解为是对组织者、领导者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传销活动人员人数和层级的要求。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合肥市市长张庆军表示,虽然在国家层面确定了传销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但是由于目前传销呈现欺骗性更强、手段更隐匿、形式更多样等新特点,还需要相关部门细化打击传销配套规章,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张庆军说,合肥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治传销,如普通市民将房子出租给传销组织将被处罚,公职人员出现此类情况处罚力度将更大,公安、工商、房产等多个部门将牵头联手整治,争取今年摘掉“整治传销重点城市”的帽子。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钱念孙指出,应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关于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更需有针对性,更有力度,应尽快完善。
      针对传销宣传的“一夜暴富”理论,钱念孙认为,传销让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离,应及时予以纠正。他建议,各地政府应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加大打击传销宣传力度,向群众宣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认为,公检法系统要完善相关机制,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传销、金融诈骗等构成犯罪的案件,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去年,天津市检察系统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72人。
      据悉,各地工商部门积极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设,取得突出成绩。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机制,初步建成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以公安、工商为主力,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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