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传销要有互联网思维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互联网时代,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活动已成为困扰现实社会的一大难题,网络传销是其中之一。据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018年全国查处传销、直销案件3500多件,罚没金额9.6亿元。网络传销是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相较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网络传销传播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发现和查处难度较大。监管部门要在海量信息中发现传销的蛛丝马迹并不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登录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此外,网站管理不在市场监管范围内,因此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接到举报后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窄,网络证据固化难,导致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网络传销较为被动。因此,要想提高监管效率,必须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打击网络传销。

  首先,监管部门应通过群众举报、网络信息浏览、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等途径,筛查网络传销案源线索,并综合运用网络调查、实地核实、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强在线和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获取相关单位、人员、服务器和网站所在地及活动情况等信息,从而精准确定打击对象。

  其次,要加强对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网络服务供应商的监督规范,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共同完成网络传销信息的搜集、处理工作。

  最后,要加强相关软件的研发和平台建设,在网络传销信息监测搜集、案源线索转办、固定证据获取等方面,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需要强调的是,防患于未然是正道。监管部门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让反传销知识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布下打击网络传销的天罗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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