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显而易见的三种模式

 来源: 辽宁日报


  受经济形势复杂等因素影响,近年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案量较大,且手法不断翻新。屡禁不止的传销,成为侵害社会经济健康肌体的一颗恶性毒瘤。
  记者梳理目前出现的传销案件,采访公安、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发现,目前的非法传销主要集中为“传统式传销”“项目式传销”和“网络传销”3种模式。


  “传统式传销”


  “传统式传销即为‘拉人头式’传销。 ”大同市公安局打击传销专案组民警表示,这种传销模式主要靠大规模发展下线,“是最传统、最猖獗,也是入门门槛最低的一种传销模式。 ”
  今年4月30日、5月8日和5月14日,大同市先后3次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共查获传销人员3396人,重点打击了以张某贵、罗某为首的两个特大传销犯罪团伙。
  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此种传销多是打着“经销某品牌产品”的幌子,采取“五级三晋制”操控手段,即从上到下分为总经理(老总)、经理、主任、主管(寝室长)、业务员的“金字塔式”五个层级,按照发展下线的情况,有三次自动晋升主任、经理和老总的机会。
  “主任、主管、业务员没有工资,经理每月有3000元左右的保底工资,卖出94套产品会自动晋升成经理,一般组织发展到1000人才会产生总经理。 ”办案民警介绍说。
  大同市打掉的两个传销犯罪团伙号称经营芭薇、娇妮化妆品。只需缴纳2900元购买一份产品即可入门成为会员,但很少有人见到产品。传销人员小赵说:“这是单位为她办理营业执照的费用。 ”
  “每卖出一份‘产品’,五个层级均会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业务员提15%,即450元,上面的几个层级分别有不同的提成比例。案件中的大老总罗某每天有近90万元的收入。 ”大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姜宝举说,传销组织实行的是 “收支两条线”,卖出的先上缴,然后回返。
  同时,这种传销模式还存在“退出模式”。为避免“金字塔”塔尖的数量过于庞大,在这两个案子中,当一名老总底下有三个人生成老总,那么这个人自动出局,但是会有290万元的巨额回报。
  

“项目式传销”


  “项目式传销是一种高端传销,出现时间较晚,多是打着投资某项目的旗号进行,目前在南方比较流行。 ”山西省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处长郭新安表示,这种传销有一个较高的门槛,对人数限制也比较严格。
  5月份审理的 “广西一号传销大案”的“1·18”组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涉案人员多达7300余人,涉案资金累计数亿元。
  5月15日,杭州淳安侦破一起“1040”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逮捕犯罪嫌疑人6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
  姜宝举表示,这种传销打上了“纯资本运作”的幌子,传销分子鼓吹“国家扶持项目”“国家秘密项目”“阳光工程”等名目,只需投资69800元,就有希望在二三年后获取1040万元高额回报。 “脱离了卖产品的范畴,只传人头,传概念。 ”
  与传统式传销大量拉人头不同,这种传销门槛更高,且出现“29单出局”“发展到29名下线时自动出局”现象。姜宝举告诉记者,这是由于之前非法传销罪入刑需要满足“三级三十人”的条件,“这是传销组织根据法律的漏洞而实行的规避措施。 ”
  “‘项目式传销’依然是‘下面的人养活上面的人’的诈骗行为。 ”郭新安表示,不同层级的上家瓜分着下家的69800元的入门资格钱。与传统式传销“什么人都吸收”不同的是,这类传销组织在选择蛊惑对象时,更注重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起码得具备能拿出69800元的能力。
  

“网络传销”


  “这种传销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如此炮制。 ”郭新安说,所不同的是,网络传销利用网络平台,手段更加隐秘。
  郭新安告诉记者,这种传销模式,不局限于一地一隅,往往波及地域更广,其花样和手段也更为复杂和翻新,逐渐向资本投资、金融理财、电子商务蔓延。
  重庆4月份宣判的 “金缘购物联盟网络传销案”以疯狂炒作“只涨不跌”的虚拟股为主要方式,15个月席卷全国10余省市、吸纳传销资金3000多万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种传销往往编织一个美丽的 “暴富模式”——新会员在老会员的介绍下,投资一定数额的金钱,即可购买某企业或平台的原始股票。介绍新入会的老会员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同时还有多种复式计酬方式。“同样是上线瓜分下线的金字塔式诈骗。 ”
  虽然目前聚集型传销仍是主流,但网络传销发展迅猛,危害巨大,而一些传统方式的传销案件中也存在利用网络手段拉人头的现象。姜宝举表示,传销违法活动不管打着什么幌子,突出特征都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包括所谓“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等,参加人员形成上下级,先加入者收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
  郭新安总结说,无论实体传销还是网络传销,都具有 “介绍加入”“形成网络”“复式计酬”这样的特点。
  5月22日,两名社区工作人员在为辖区居民表演防诈骗的情景剧。当日,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社区的工作人员和民警通过表演防诈骗、防传销的情景剧以及现场讲解等方式,让辖区内的老年居民了解新型诈骗形式,防止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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